继承公示(张连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4 分享:

张连英 202012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连英、吴万章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城北职中宿舍)1幢3-4-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0.3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25083号,广(房改)国用2006)0461号转移登记为张连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