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韦玉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1 分享:


编号:202006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781

韦玉兰

不动产登记证明

510802011001GB00032F00010466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云盘梁环城北路西侧凤凰山棚户区改造(天立凤凰唐城)-凤栖台72-1-1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12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