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马先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1 分享:


马先秀 20201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马甫臣、刘玉珍 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原纺织厂宿舍)39幢2-2-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9.5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625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518转移登记为马先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