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林忠)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1 分享:


 

李林忠20201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李德银50%、李林忠50%按份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打铁街嘉华苑A1幢2-2-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1.5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C038276号、广房城共字第C01373/广国用(2002)字第0492号。转移登记为李林忠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