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黄家藻)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09 分享:



黄家藻20201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杨志明和黄家藻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燃料公司住宅楼1栋3-4-6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4.5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7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F字第06174号、广国用(2008)第2327号。转移登记为黄家藻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