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04 分享:

吴安荣(身份证号:5108**********0013)20201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范桂英(身份证号:5108**********0029)、吴安荣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雪峰村二组福康花园10幢2-4-3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8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2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为吴安荣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