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凤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02 分享:

李凤莲(身份证号:5108**********0746)20201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权成先(身份证号:5108**********0010)、李凤莲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566号农业局住宅楼1栋2-3-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9.0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8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F字第012724号、广国用(2000)房改字第3816号。转移登记为李凤莲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