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兰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7 分享:


 

 刘兰芳(身份证号码:5108**********4903) 202011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兰芳、宋阳(身份证号码:5108**********4903、5108**********615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御锦湾2幢1-32-5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9.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5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020501155号,广国用2015)3730转移登记为刘兰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