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叶志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3 分享:

叶志英(身份证号码:5108**********102X) 202011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金花(身份证号码:5108**********0047)、叶永林(身份证号码:不详)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南路20号(市交通局宿舍)2栋3-1-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3.8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9020号,广国用2001)字第房改0117转移登记为叶志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