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何林、刘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10 分享:

 何林(身份证号码:5108**********6919) 20201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刘萍、何仕华、何林、段治秀(身份证号码:5111**********6900、5108**********6915、5108**********6919、5108**********6920)按份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一期5幢3-5-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6.2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7.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45026号、广房共字第C01800号,广国用2010)5018号转移登记为何林60%、刘萍4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