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兰芳1)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05 分享:

李兰芳(身份证号码:5108**********2649) 2020110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子奎(身份证号码:5108**********2633)/ 李兰芳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王子奎自建房1层2号营业房一间,建筑面积31.7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9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2881号,转移登记为李兰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