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房志雄营业房)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30 分享:

房志雄(身份证号码:5108**********0117) 202010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房志雄(身份证号码:5108**********0117)、郭丽(身份证号码:5108**********124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鑫苑综合市场二期7-1幢1-27号营业房一间,建筑面积12.2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0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42800059号、广国用(2011)第2486号转移登记为房志雄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