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左绍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

左绍光(身份证号码:5108**********7154) 202010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黄福英(身份证号码:5108**********7127)、左绍光(身份证号码:5108**********715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剑南公寓3幢5-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8.7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5300号、广国用(2010)5037号,转移登记为左绍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