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2(王家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

王家艳(身份证号码:5108**********0020) 202010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家艳(身份证号码:5108**********0020)、许建伟(身份证号码:5108**********001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滨江路富康家园11幢1-2-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49.6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0.4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9590号、广国用(2009)第4293号转移登记为王家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