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江同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

江同英(身份证号码:5108**********1640) 202010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江同英、程道洪(身份证号码:5108**********1640、5108**********163X)按份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新福花园2栋1-5-8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4.6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83001279号、广国用2016)3401号转移登记为江同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