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彭兰蓉、黄廷全)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9 分享:

彭兰蓉(5108**********0026、黄廷全(5101**********7952)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字第2013050600585号、 广国用(2014)字第50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兰蓉、黄廷全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