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阳光军、李新华、张欢、欧阳定轩)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6 分享:

阳光军(身份证号码:5108**********2235)、李新华(身份证号码:5108**********2244)、张欢(身份证号:5108**********4964)、欧阳定轩(身份证号码:5108**********0031) 202010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欧阳佳昱(身份证号码:5108**********2234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城市花园四期地下室-1层9号地下车位一间,建筑面积40.8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9316号转移登记为阳光军、李新华、张欢、欧阳定轩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