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阳光军、李新华、张欢、欧阳定轩) (1)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6 分享:

 阳光军、李新华、张欢、欧阳定轩(身份证号码:5108**********2235、5108**********2244、5108**********4964    、   5108**********0031) 202010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欧阳佳昱(身份证号码:5108**********2234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南办事处利州东路城市花园四期1幢1-16-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0.9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1.9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20)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9315转移登记为阳光军、李新华、张欢、欧阳定轩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