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饶国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6 分享:

饶国蓉(身份证号:5108**********0023)202010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饶德辉(身份证号:5108**********0013)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广元市水务局青城苑1-11-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7.8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49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现转移登记为饶国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