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广国土地环告〔2020〕012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分享:
广国土地环告〔2020012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青溪干沟花岗岩4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5个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1、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青溪干沟花岗岩4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青溪干沟花岗岩3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青川县金辉石业有限公司青川县青溪镇干沟饰面花岗岩矿II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青川县俸佳硅矿有限责任公司爬岩子石英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5、青川英华矿业有限公司阳泉坝石英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