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继秀、王建林)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3 分享:

王继秀、王建林(5108**********0027、5108**********0038)本人保管不善,将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76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继秀、王建林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