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亚川、岳晓燕)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1 分享:

唐亚川(5108**********0715)、岳晓燕(5108**********0062)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259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亚川、岳晓燕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