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袁春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1 分享:

袁春梅 (身份证号码:6531**********4248) 202010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袁春梅(身份证号码:6531**********4248)、杨兴文 (身份证号码:6531**********421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广州路仲田综合楼1-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60.4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8585号,广国用2003)字1060号转移登记为袁春梅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