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燕)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1 分享:

刘燕(身份证号码:5108**********0724) 202010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谢秀华(身份证号码:5108**********0728)、刘正益(身份证号码:5108**********073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路北段(市委住宅楼)5幢2-3-6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3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0592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4319转移登记为刘燕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