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德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9 分享:

吴德明(身份证号码:5106**********1015) 202010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吴顺洪(身份证号码:5106**********101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雪峰村二组福康花园11幢3-5-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3.9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2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吴德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