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汪中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9 分享:

汪中明(身份证号码:5108**********8116) 202010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汪德周(身份证号码:5108**********811X)/ 蒲凤梅(身份证号码:5108**********814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商业路任海燕集资楼地下室南-2、南-2、南3-2号地下室、商业服务用房各一间、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92.5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1.2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3434号/广国用(2000)字第1019号,转移登记为汪中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