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贾建玮)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6 分享:

 贾建玮 (身份证号码:5108**********1011) 202010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贾修正(身份证号码:5108**********101X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6栋2-2-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2.4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2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3311号转移登记为贾建玮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