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唐福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5 分享:

唐福兰(身份证号:5108**********0729)202010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唐福兰(身份证号:5108**********0729)和魏常德(身份证号:5108**********073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20厂)89栋1-5-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6.8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0602732号、广国用(2015)第9488号。转移登记为唐福兰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