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任丽、柴宗贵、吴玉珍、柴佳琳、柴国轩)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5 分享:

任丽(身份证号:5108**********1724)、柴宗贵(身份证号:5108**********1232)、吴玉珍(身份证号:5108**********1227)、柴佳琳(身份证号:5108**********1725) 、柴国轩(身份证号:5108**********1730)202010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柴斌(身份证号:5108**********1219)50%、任丽(身份证号:5108**********1724)50%按份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南侧启明花园3栋2-10-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16.9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5.6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120201474号),未办理土地交易,现转移登记为任丽60%、柴宗贵10%、吴玉珍10%、柴佳琳10%、柴国轩1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