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兴富)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3 分享:

 杨兴富(身份证号码:5108**********0016) 202010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杨兴富、李雪梅(身份证号码:5108**********0016、5108**********002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东坝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龙眼花园一期1幢1-3-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10.6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8.9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24858号,广国用2009)6157号转移登记为杨兴富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