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正洪)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0 分享:

刘正洪(身份证号:5108**********0518)202010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刘明全(身份证号:5108**********1733)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雪峰村二组福康花园10幢2-4-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8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21平方米,该房系国有林场危房改造筹资建房,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转移登记为刘正洪(身份证号:5108**********0518)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