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何俊良)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24 分享:

何俊良 (身份证号码:5108**********1734) 20209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韩晓利(身份证号码:5108**********0445)、何义先(身份证号码:5108**********175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花园路居委会土地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109.5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00)个字第0678号转移登记为何俊良、韩晓利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