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丁进刚、党永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22 分享:

丁进刚(身份证号:5108**********0093)20208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刘兴贵(身份证号:5108**********1739)和党永华(身份证号:5108**********0041)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滨河路13号(城建开发公司宿舍)1幢2-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2.3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9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0358号、广国用(98)字第房改0508号,转移登记为丁进刚(身份证号:5108**********0093)、党永华(身份证号:5108**********0041)按份共有。按份比例为丁进刚(身份证号:5108**********0093)50%、党永华(身份证号:5108**********0041)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