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海明、席燕)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6 分享:

杨海明(5132**********0031)、席燕(5129**********4007)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C字第010832号、广国用(2014)第632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海明、席燕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