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玉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0 分享:

张玉娥(身份证号码:5108**********0721) 20208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玉娥(身份证号码:5108**********0721)、张冬至(身份证号码:5108**********073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池社区零八一总厂生活区2栋2-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63.6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6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24191号、广国用(2011)第4392号,转移登记为张玉娥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