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丽彬、杨丽珠)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0 分享:

 

杨丽彬(身份证号码:5108**********0040) 、杨丽珠(身份证号码:5108**********002X) 20209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杨子华(身份证号码:5108**********0048)、杨开杰 (身份证号码:5108**********073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纺织厂宿舍)4幢3-3-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3.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398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3125号转移登记为杨丽彬、杨丽珠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