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建年)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9 分享:

张建年(身份证号码:5108**********0036) 20209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善生(身份证号码:510802160502001)、陈兴智(身份证号码:5108**********002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广元供电公司住宅楼5幢2-2-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7.8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3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2416号、广国用房改(2005)0145号,转移登记为张建年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