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忠)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9 分享:

吴忠(身份证号码:5108**********0018)2020090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徐广华(身份证号码:510802470713002)、吴德新(身份证号码:5108**********001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西安路十二街坊南鹰小区3幢2-6-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8.2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0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726号、广国用(2006)第0456号转移登记为吴忠、吴德新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