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田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9 分享:

李田谷(身份证号码:5108**********0075) 20209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李兴翠(身份证号码:5108**********0024)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滨江路12-178号富康家园11幢1层1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14.0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8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6329号,转移登记为李田谷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