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鑫铃)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8 分享:

张鑫铃(身份证号码:5108**********0073) 20209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广德(身份证号码:5108**********0033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原纺织厂宿舍)57幢5-3-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9.6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3837号转移登记为张鑫铃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