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1(欧阳佳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8 分享:

欧阳佳昱(5108**********2234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50400999、广国用(2015)第05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阳佳昱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