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邓君、雷亦雯)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3 分享:

邓君(身份证号:5107**********2218)和雷亦雯(身份证号:5108**********0021)20208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拟将冯君莲(身份证号:5108**********2845)和雷军(身份证号:5108**********0411)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东山街鑫苑三号楼A幢1-8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41.1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9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5364号转移登记为邓君和雷亦雯、冯君莲按份共有,比例为邓君25%和雷亦雯25%、冯君莲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