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王国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28 分享:

王国辉(身份证号:5108**********0439因保管不善,将广房他证城字第20150819008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国辉

20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