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印章的公告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0-08-24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我局经研究决定从2020822日起开始启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专用章(1234)”印章,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使用(1)、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使用(2)、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使用(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使用(4),该行政处罚专用章只用于各自辖区内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文书,在相关执法文书中使用该章与使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