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秀群)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8-21 分享:

张秀群(身份证号码:5108**********1028) 20208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张秀群(身份证号码:5108**********1028)、彭万胜(身份证号码:5108**********105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4栋1-5-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9.3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0.1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0983号,转移登记为张秀群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