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桂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20 分享:

 杨桂兰(身份证号码:5108**********1029)202008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杨桂兰(身份证号码:5108**********1029)、严广(身份证号码:5108**********101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1B栋2-5-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4.3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3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604131220X号、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转移登记为杨桂兰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