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涂荣疆、涂广兰、涂广蓉、罗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20 分享:

涂荣疆(身份证号码:6101**********2330)、涂广兰(身份证号码:5190**********7103)、涂广蓉(身份证号码:5108**********0024)、罗芳(身份证号码:5108**********0020) 20208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罗芳(身份证号码:5108**********0020)、涂显从 (身份证号码:51080224061300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北京路金龙二区建行集资房C幢1-3-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56.7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7.5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46185号,广国用2010)6147转移登记为涂荣疆、涂广兰、涂广蓉、罗芳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