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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快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效率,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局于7月底出台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的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作出明确规定。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采矿权转让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查询1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审批,涵盖土地、矿产等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容缺材料清单,在其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受理,待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依法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同时将申请人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手段,加强行业化管理。
此举是继市局推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及“减资料、减时限、减流程”改革之后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对提升企业及群众办事便利度,提高部门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营商环境,助推广元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