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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已供土地改变用地条件补缴价款等政府项目土地评估机构的选择与委托行为,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和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7)14号)的规定,经研究,拟建立旺苍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取得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全国或四川省范围内土地评估资质;
(二)在旺苍县设有分支机构、常驻旺苍执业土地估价师(不低于2名)
(三)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等记录(以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为准);
(四)近两年完成的土地评估项目网上备案报告累计不少于20个;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入库土地评估机构应提交的资料
(一)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入库申请;
(三)土地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承担旺苍县评估业务的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法人签字及机构印鉴留样表;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六)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明
(七)有效期限内土地估价机构注册证书及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资质的年检合格证明;
(八)负责旺苍县业务的执业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九)近两年经原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电子备案的土地评估报告不少于20宗的备案号清单;
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三、土地评估机构选定及评估费用标准
原则上一宗土地评估业务选择一家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承担,属于独立宗地但与其他用地在出让合同条款上有关联性的宗地,可捆绑由同一家评估公司承担评估,通过随机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办法确定。为公平起见,当次选中的机构随后轮空两次再列入备选。
评估费用参照原规定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60%计算并实行下限保底,折后评估费用高于3万元的,按“三重一大”要求实施;折后评估费用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支付评估费。评估费用支付方式为原则上每年年底汇总后统一支付。
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当日内到场接受估价任务,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限提供估价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自中标日起算),土地估价报告应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编制,按规定取得电子备案号。
四、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
(一)入选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评估机构不得拒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的评估任务。评估机构一年内拒绝评估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的,剔除出当年的备选库,三年内不得申请作为评估机构备选库成员。
(二)入选旺苍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评估备选库的土地评估机构,应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派遣负责旺苍业务的执业土地估价师亲自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并在委托时限内出具土地评估报告,执行业务的估价师不亲自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且不整改的机构,将取消1年的备选资格。因评估机构原因未按时出具评估报告一年内累计超过2次(含2次)的,剔除出当年的备选库,三年内不得申请加入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影响到土地出让、租赁、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工作,上报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进行失信惩罚或记入机构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加入评估机构备选库。评估机构提交的估价报告一年内出现2次(含2次)以上估价对象权属错误、面积错误、计算错误等任何一项情况的,剔除出当年的备选库,并取消次年的入库申请资格。
(三)入库评估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剔除出当年的备选库,并列入中介机构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在我县从事土地和房地产估价业务。
1.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结论和报告的
2.泄露需保密地价信息的;
3.违规评估造成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4.在执业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被查实及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评估机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本次入库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期限至2020年8月21日止。
五、首批土地评估机构入库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报名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8月12日9时至21日12时,过时不予以受理。
(二)报名资料报送地点: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328402510。
经核查,符合条件进入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土地评估机构,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将在市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进入备选库目录的土地估价机构名单(不再发放入库回执单)。
(三)本土地估价机构备选库不设名额上限,首批机构库建设后,每季度末10日内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向我局提出入库申请,经审查公示后及时纳入随机选择库。
附件:1.《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
2.《土地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3.《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及机构印鉴留样表》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
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入库申请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你局2020年8月 日发布的《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旺苍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规定,我单位自愿参与旺苍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评估业务并按你们要求做好工作,特此申请纳入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
申请人(公章):
邮 编: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土地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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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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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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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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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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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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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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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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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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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旺分支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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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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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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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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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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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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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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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旺职业土地估价师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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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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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及机构印鉴留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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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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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估价师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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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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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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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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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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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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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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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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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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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印鉴留样 |
(印鉴 1) |
(印鉴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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