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常廷钢)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06 分享:

 常廷钢(身份证号码:5108**********0011)202007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常超(身份证号码:5108**********2630)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雪峰村二组阳光家园安居房5栋1-7-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8.2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9876号转移登记为常廷钢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8月4日